福建院校

福建警察学院


  福建警察学院是一所以培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公共安全保卫专业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本科院校,是福建省唯一的公安高等学府,实行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双重领导,以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

  学院的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8月的福建省警务干部学校,1950年更名为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1984年10月,在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的基础上创办福建公安专科学校。2000年4月,福建省人民警察学校和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立新的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5月15日,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福建警察学院。经过60年的建设和发展,学院现已成为福建后备警察的培养基地、福建在职中级警官培训基地、福建公安科技和公安理论的研发基地、闽台警察学术交流的基地。

  学院坐落在福州市的文化中心——仓山南台岛。占地面积275亩,校舍建筑总面积约15.3万平方米。学院基础设施齐全,教学手段先进,实验设施完善,建有现代化的警体馆、射击馆、战术训练场、运动场、游泳池、交通管理训练基地等教学训练场馆,拥有基础实验室6个及数字化侦查、物证分析、痕迹检验、文件检验、法医、特种照相、警察自动化指挥等专业实验室16个,建有覆盖全省9个地市的专业实习基地25个。学院拥有独立的图书馆楼,建筑面积达9200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58.8万册,凸显“福建、公安、港台”特色,现已实现微机管理和电子阅览,可与国家数字图书馆联网。

  学院现有教职工342人,其中专任教师218人。专任教师中,具有正高职称17人,副高职称92人,已建成一支结构较为合理,能适应公安高等教育需要的教师队伍。学院现有2人被评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有2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有1人被评为“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有18人被评为“全国公安系统模范教师”、“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公安部优秀教官”和“福建省优秀教师”;有2人被列入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有8人被评为“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学院现设有侦查系、治安系、公安管理系、刑事科学技术系、警察战术系、计算机与信息管理系、法律系、政教部、基础部、警体部等10个教学部门。设有公安类本科4个专业9个专业方向,即侦查学专业(含刑事侦查、国内安全保卫、禁毒学、警察指挥与战术4个专业方向);经济犯罪侦查专业;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含刑事科学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察2个专业方向);治安学专业(含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公安管理3个专业方向)。政法类专业设有法学本科专业和公共事务管理、文秘(安全保卫方向)、摄影摄像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安全方向)等4个专科专业。其中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为高职高专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刑事侦查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为省级本科教育特色专业。学院现有在校生近4000人。

  近年来,学院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迄今为止,学院已建成国家精品课程4门,部级精品课程4门,省级精品课程22门。2005年以来,学院教学成果《创建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教育实战新体系》获“第五届高等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实施质量工程战略,构建公安专业人才培养新模式”获福建省“第六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学院治安学教学团队和侦查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警察技术实验教学中心和网络安全与电子证据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院;“福建省治安行政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被评为省级人才模式培养创新实验区;社会治安研究中心被评为省级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培育),数字化网络犯罪监察与防控实验室被评为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学院曾先后多次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评为“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多次被教育部、省教育厅评为“体育先进单位”。学院散打队多年来在国际、国内各级比赛中获得100多枚金牌,学校教师、学生曾多次代表公安部前卫体协在国际比赛中取得好成绩。2005年,学院被教育部批准为“普通高等院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院校。2009年,学院被福建省政府评为第十届省级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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